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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美术考级中心考务管理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11-11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美术考级中心考务管理办法
一、 总则
1、全国性的考务工作在书画考级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各考区的考务工作由各考区办具体组织实施。
2、各考区办公室在接到各基层工作站、报名点情况汇报后,要根据报名人数、科目和级别进行分类统计以便确定考场安排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日期。及时将准确的考试日期、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通知各考点单位,务必让考生至少在考试两周前了解考试地点和时间。
3、考区办公室在考试期间应及时掌握各考场的情况,协助各考场处理出现的问题。在考试结束后立即收回试卷,进行整理归档后按时寄给中心评审委员会进行等级评定。
4、评审工作结束后,考区办公室应及时将等级证书认真核对后下发给各基层工作站、点,再由基层工作站、点发给考生,对未能通过的考生也应及时将结果通知本人。
5、考区办公室在考试结束后,应对考试的组织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而详细的分析总结,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考核工作,为下一步开展书画考核工作做准备。
二、 考场设置
1、书画考级的考场设置应根据报名考生的人数、门类和级别,本着有利于考试的组织和方便考生的原则来进行安排。
2、考场所在学校应按考区办公室要求配备相应的绘画教室、教具和画架等必要的设施,每个考场都应安排一定的候考场所和家长休息室并配备饮水供应和临时医疗的设备与人员。有条件的可增设绘画材料供应点以满足考生临时之需要。
3、每个考场由考区办公室统一准备标语横幅和宣传资料对环境进行布置,考场前要有明显的道路标识和考场布局示意图。考场外和各考试教室还应张贴考生须知和当日考试的科目、时间、考号等
4、有关告示。考场所在学校要负责在考试前一天将根据次日考试科目将考场布置完毕并将考场内外环境打扫干净。
三、 主考职责
1、各考区设总主考,总主考由考区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其职能为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保证考试正常秩序,在考试期间向各分考场派出巡视工作人员,检查各分考场的考试组织工作。协助分考场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考试完毕后,检查验收,在试卷袋上签字。
2、各分考场设主考和副主考各一人,由考区办公室或考点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与专业教师分别担任,具体落实和组织本考点的考试工作,指导和协调考务工作,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考试结束后,检查验收,在试卷袋上签字。
四、 监考人员职责
1、在考试前半小时到达考场,领取考卷、试题,检查考场。在考生开始进场时核对考生的考试科目、级别、考号,防止考生走错教室。
2、下发试卷后向考生宣读考生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在试卷背后的考务章中正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等内容。国画、书法和油画、水彩等的试卷由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在试卷背后加盖考务章并进行填写。
3、考试开始后公布考题,然后仔细检查核对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和报考科目、级别以及考生在试卷上填写的内容是否有错误或遗漏,对自行填写有困难的低幼年龄的考生应由监考人员代为填写。
4、儿童画考场的监考教师应在考题公布后进行必要的说明,要特别注意稳定低幼儿童的情绪,帮助他们解决工具、材料等操作方面的困难以便其发挥出正常的水平,维持考场内的正常秩序。
5、监考人员在收卷前应再次检查试卷背后的考务章内容的填写是否完善,并根据考试情况按要求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单,在考试结束后仔细清点试卷份数并连同登记单一起交到所在考场考务组。多余的试卷和国画、书法作废一律不得流失。统一上缴由考区办公室处理、各站点试卷汇总后,要详实填写考生登记表、总表、各级别登记表。
五、 工作人员要求
各考场的工作人员应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的教职工担任,儿童画考场的监考教师最好由有经验的低幼年教师担任。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佩带考区办公室统一制作的相应标志上岗,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文明服务,对考

生所遇到的困难应尽可能予以帮助解决。各考场除主考和监考外应增设机动工作人员若干,在考场维护秩序并负责引导低幼年龄考生进入相应的教室。
六、 评审工作要求
1、各级评审人员须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进行评审工作。
2、实行各工作环节责任人责任表签字制度,以每个考区为单位从试卷取回即进行责任跟踪,责任人不签字,不得进入下一个工作环节,最后由终审领导及评委签字,试卷方可寄出。责任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评审办存档,一份随证书寄给相关考区。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每个工作环节的细小差错率控制在2‰之内,超出2‰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客观差错,如考区字迹潦草难以辩认、异难杂字等不追究责任)。
七、 考生、家长及辅导教师须知
1、家长和辅导教师请仔细确认考生的科目级别和考试时间、地点。考生必须凭本人的准考证按照规定科目、级别和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可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但不得随意调换考场或临时更改级别。
2、领到试卷后将准考证号码、姓名、科目和级别等内容准确无误的填写入试卷背面的考务章内。低幼年龄考生可由监考教师帮助填写。
3、素描和色彩考生应自带画板或画夹。国画和书法由考生按考试尺寸要求自备足够的宣纸,在考试过程中由监考人员在考生选定的试卷背面加盖考务章后填写有关内容,废卷上交。油画的画布(边内框)由考生自备,盖章填写方法同上。书法、素描、水粉、水彩、儿童画、篆刻和国画均使用统一的试卷纸。每位考生应另自备报纸和擦笔布等辅助材料。
4、考生不得将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字帖等带入考场,已带的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如违规使用上述资料并不听劝阻,将取消考试资格(注:书法9——10级的书写篆体时允许查阅字典)。
5、考场禁止吸烟,不得交头接耳或高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相互修改画稿或抄袭他人试卷,未经监考人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教室,考试时家长和辅导教师请在候考区域休息,不得进入考试区域和考试教室。